1 项目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3.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102项。
3.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a.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表
b. 车辆行车证、保险单(公司车辆应为自有车辆,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c. 从事垃圾运输经营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d. 办公场地、车辆停放地所有权证明,如租用场所需提供租用合同(协议)
e. 车辆管理规定、道路清扫管理制度及标准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归档)。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4工作日。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咨询电话:0379-63917210
14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以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领取结果。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六楼B02、B03)。办公时间: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19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略)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